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和《司法部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和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市茶陵、炎陵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考试成绩发布与核查
(一)成绩发布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上午8时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过期不予受理),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9时至12月5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29日,申请人到株洲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天元区鼎城大厦一楼大厅,电话:28685353)提交相关审核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如下:
(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现场打印)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六)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现场打印);
(七)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株洲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工作科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