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考新大纲变化—商经法

2021-11-08 15:36 点击:次 【字号:

2021年法考新大纲商法变化
 
2020年大纲 2021年大纲 2021新增和删除考点
第一章公司法 第一章公司法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公司的设立 第二节公司的设立 考点“公司设立的登记”下删除子考点“公司登记与营业登记”“登记程序”
第三节公司的股东与股东权利 第三节公司的股东与股东权利 考点“股东的权利”下,子考点“股东权利的特征”“股东权利的原则”“股东权利的内容”分别调整为“股东权的特征”“股东权的原则”“股东权的内容”;考点“股东义务”下,子考点“股东的一般义务”调整为“股东的共同义务”
第四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考点“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下”,删除子考点“公司法对公司收益分配制度的强制性规定”。
第六节公司债券 第六节公司债券  
第七节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第七节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考点“公司分立的种类”下,子考点“存续分立”调整为“派生分立”,删除考点“公司分立的后果”下的3个子考点“对公司主体资格的影响”、“公司分立后债权债务的承担”“分立后公司的连带责任”。
第八节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八节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九节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九节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节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节有限责任公司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和转让”下,子考点“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调整为“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节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节股份有限公司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下,子考点“发起人的条件及其义务”调整为“发起人的条件”,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下删除子考点“对董事经理和监事行为的禁止性规定”,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下删除3个子考点“股份发行的条件”,“新股发行的条件与程序”“股票的形式”,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下子考点“收购本公司股份”,调整为“股份回购”,删除考点“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下的子考点“上市公司由股东大会决议的特别事项”。
第二章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合伙制度概述 第一节合伙制度概述  
第二节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 第二节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 考点“合伙协议”下,删除子考点“合伙协议的形式”“合伙协议的生效”。
第三节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与损益分配 第三节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与损益分配 考点“合伙财产的性质”调整为“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删除其下三个子考点“区分以所有权出资和以使用权出资”“合伙财产的按份共有性质”,考点“合伙财产的管理使用及处分”,调整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第四节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四节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 考点“合伙事务的决议”下删除子考点“决议程序”,“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决议事项”。
第五节普通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 第五节普通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  
第六节普通合伙的入伙与退伙 第六节普通合伙的入伙与退伙 删除其下三个子考点“入伙人的权利”,“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规则”,入伙协议关于债务承担的对内与对外效力”。
第七节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七节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八节有限合伙企业 第八节有限合伙企业  
第九节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第九节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第四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四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子考点”投资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又无继承人时的解散”调整为”投资人死亡或宣告死亡又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子考点”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时的解散”,调整为”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章外商投资法 第四章外商投资法  
第一节外商投资法概述 第一节外商投资法概述  
第二节外商投资促进制度 第二节外商投资促进制度  
第三节外商投资保护制度 第三节外商投资保护制度  
第四节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第四节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第五章企业破产法 第五章企业破产法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破产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破产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管理人 第三节管理人  
第四节债务人财产 第四节债务人财产  
第五节债权申报 第五节债权申报  
第六节债权人会议 第六节债权人会议  
第七节重整程序 第七节重整程序 子考点“对出资人和管理层的权利限制”调整为“出资人和管理层的限制”。
第八节和解程序 第八节和解程序  
第九节破产清算程序 第九节破产清算程序  
第十节法律责任 第十节法律责任  
第十一节特殊规定 第十一节特殊规定 删除考点“职工债权的特殊清偿安排”和“国有企业破产的特殊规定”。
第六章票据法 第六章票据法  
第一节票据法概述 第一节票据法概述  
第二节票据权利和票据行为 第二节票据权利和票据行为  
第三节票据抗辩与补救 第三节票据抗辩与补救 删除子考点“挂失止付的条件、程序与后果”“公示催告的适用”“票据丧失时的诉讼补救”。
第四节汇票 第四节汇票  
第五节本票和支票 第五节本票和支票  
第七章证券法 第七章证券法  
第一节证券法概述 第一节证券法概述  
第二节证券发行 第二节证券发行  
第三节证券交易 第三节证券交易  
第四节上市公司收购制度 第四节上市公司收购制度  
第五节信息披露 第五节信息披露  
第六节投资者保护 第六节投资者保护  
第七节证券机构 第七节证券机构  
第八节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第八节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第九节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第九节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保险法 第八章保险法  
第一节保险法概述 第一节保险法概述  
第二节保险合同总论 第二节保险合同总论 考点“保险合同的解除制度”下,删除子考点“保险合同解除制度的特殊性”,“解除的依据”“解除的效果”“对保险人解除权的限制”。
第三节保险合同分论 第三节保险合同分论  
第四节保险业法律制度 第四节保险业法律制度  
第九章海商法 第九章海商法  
第一节海商法概述 第一节海商法概述  
第二节船舶与船员 第二节船舶与船员  
第三节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三节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四节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四节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五节传播租用合同 第五节传播租用合同  
第六节船舶碰撞 第六节船舶碰撞  
第七节海滩救助 第七节海滩救助 子考点“担保的款项与救助款项的先行支付”调整为“救助款项的担保与先行支付”
第八节共同海损 第八节共同海损 考点“共同还损的成立要件”下,子考点“共同海损的损失是必须的和直接的”调整为“共同海损的损失是特殊的和直接的”。
第九节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第十节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备注:大纲附录法律法规部分,修订法律法规: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千问题的规定(四)》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20第七章《证券法》 调整较大
  1. 增加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
  2. 修订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21年法考新大纲经济法变化
 
【2021新增考点、法条说明】
2021年经济法以修订完善教材为主,“第一章第一节反垫断法"中,考点“反垄断调查机制”调整为“反垄断行政监管”,其下子考点“反垄断调查机构的职权”调整为“反垄断监管体系”;“第一章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考点“监督检查”下子考点”监督检查部门”调整为“行政监管体系”。
 
大纲附录法律法规部分:
1新增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修订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新增考点提示
第五章第一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土地规划制度 耕地保护制度、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章第三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用地制度
 
2020年修订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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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李文涛老师绝对没错
       学员dc****52:李文涛老师善于对知识点进行总结,提炼考点,让学员更上阶段,很多很模糊的考点,李文涛讲的清晰多了。李文涛讲课很有激情,能很好的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杨帆老师是我男神
  学员dd****1984:杨帆老师授课风格简洁明快,条理层次超级清晰。对于重点难点以及易混淆的地方,都能深入浅出的解析。
许玉霞老师讲课真好
      学员dx****50:许玉霞老师长期从事司法考试培训课程,经验丰富,条理性强,通俗易懂,讲解透彻,富有激情。
兰燕卓老师讲课深入人心
      学员dh****66:兰燕卓老师授课不仅明确了每个概念的关键词,而且讲明如此规定的原因,同时举例进行说明,还时不时地将这些概念进行反复串联,加深学生的学习印象。这不仅是一个教师的教学能力问题,而且还是一个人的高尚品质问题。
汪华亮老师棒棒哒
         学员pa6****31:汪华亮老师是我很中意的,到独角兽学习就奔着汪老师来的,特别棒!
韩祥波老师真负责
      学员dc****63:韩祥波老师讲课很细致很全面,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尤其知识点很有条理性,便于学员的的第二轮复习,韩老师是个负责任的好老师。
李文涛老师,不错
      学员dw****62:李文涛老师从事司法考试国际法辅导多年,授课经验极其丰富,对重点、难点问题分析透彻,应试性、方向性极强,深受广大学员好评。
陈永生老师就是好
      学员dz1****40:陈永生老师授课幽默,富有激情。其因讲课诙谐幽默、知识功底扎实、逻辑结构清晰而备受广大考生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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