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发放采取网上填写信息与现场发放的方式进行。
1.3月16日至19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登录湖北国家司法考试网(http://www.hbsfks.gov.cn/),在“资格申请”栏“信息采集”中,填写相关信息,自动生成《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信息采集表》。
2.3月20日至24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持相关身份证明到咸宁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领取证书。发放证书时,登录湖北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http://www.hbsfks.gov.cn/HBSFKSCMS/Dispatch),核对证书持有人相关信息并打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信息采集表》。
如有疑问,可拨打咸宁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电话:0715-8255180.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