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考辅导资料基础精讲班商经讲义-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2)
2018-05-26 11:42 点击:次 【字号:大 中 小】
公司注册资本(2)
出资形式
| 出资形式 | |
| 货币出资 | 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应采取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
| 非货币出资 |
(1)出资条件 ①可依法转让(F27、28):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②可评估(解释三F9):
应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低估。
出资贬值的风险负担(解释三F15)——实缴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约定除外。 ③不违法: A.一般允许:可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如债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法律禁止除外; B.六种出资禁止:劳务、自然人姓名、信用、商业信誉、特许经营权、设置担保的财产; C.无处分权财产出资(解释三F7):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的,参照善意取得。 |
|
(2)出资类型 ①土地使用权(解释三F10):划拨——出让;附抵押——解除抵押权; ②不动产和知识产权(解释三F10):登记+交付 A.一般规则:登记和交付都完成后,才享有股东权利(财产权) 已登记未交付的,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 B.追溯规则:先交付,后登记——追溯到交付,享有股东权利(财产权) 已交付未登记的,后依法补办登记的——自其实际交付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 ③股权 A.可转让: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B.无瑕疵和负担: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C.已转让: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D.已评估: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
|
【例题】①张三以某设备出资,认缴申报其价值120万,出资时价值100万,依法出资以后,该设备价值贬值为10万,张三如何承担责任?
②甲公司股东张三以房屋出资,1月2日交付房屋,并于4月8日依法补办了房屋过户手续,其股权权利何时获得?
1月2日
③甲公司股东李四以专利出资,2月6日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但是5月19日才实际交付该专利技术给公司,其何时开始享有股东权利?
5月19日
【例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文某是股东之一,持有40%的股权。文某已实缴其出资的30%,剩余出资按公司章程规定,应在2017年5月缴足。2015年12月,文某以其所持甲公司股权的60%作为出资,评估作价为200万元,与唐某共同设立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7-3-27)
A.因实际出资尚未缴纳完毕,故文某对乙公司的股权出资存在权利瑕疵
B.如甲公司经营不善,使得文某用来出资的股权在1年后仅值100万元,则文某应补足差额
C.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的剩余出资,则甲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D.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的剩余出资,则乙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答案】C
【解析】依据《公司法》第27条、《公司法解释三》第11条的规定,虽然股东文某未实缴出资,但其未实缴出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而且文某的股权也以其实缴情况结合该股权的市场价值依法作出评估,将其60%的股权评估为200万,因此文某对乙公司的股权出资不存在权利瑕疵,A选项错误。
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15条的规定,股东非货币出资在实缴出资后,由于市场原因而贬值的风险由公司负担,股东不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B选项错误。
依据《公司法》第28条第2款,《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的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C选项正确。
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的规定以及合同相对性的基本原理,乙公司没有直接请求文某向甲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的请求权基础,D选项错误。
【法条】《公司法》第27、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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