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独角兽教育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辅导资料 > 刑事诉讼法 > 正文

2018年法考辅导资料基础精讲班刑事诉讼法讲义--执行

2018-05-31 10:20 点击:次 【字号:

  第十八章 执行
 
  考点提示:执行主体,死刑立即执行,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的执行,缓刑的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变更,死缓的变更,监外执行、减刑、假释,对新罪、漏罪的追诉和对错判、申诉的处理。
 
  重点知识结构:

 
  第一节 执行概述
 
  一、执行的主体
 
  (一)人民法院,负责对无罪、免于刑事处罚、罚金、没收财产和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二)监狱,负责对死缓(只能由监狱执行)、无期徒刑和余刑在3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判决的执行;
 
  (三)未成年犯管教所,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四)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五)公安机关,负责对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罪犯的执行;
 
  (六)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独角兽特别提醒】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主体
 
  
 
  第二节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
 
  一、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3.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4.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5.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6.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7.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罪犯人格的行为。
 
  8.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
 
  (一)执行机构
 
  1.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
 
  2.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罚金的执行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2.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3.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
 
  4.因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被执行人申请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符合法定减免条件的,应当准许;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
 
  (三)没收财产
 
  1.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2.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四)执行顺序及执行异议
 
  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2.退赔被害人的损失;3.其他民事债务;4.罚金;5.没收财产。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
 
  三、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三节 执行变更
 
  一、死刑执行的变更
 
  (一)暂停执行死刑
 
  1.暂停执行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和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1)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2)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3)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4)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5)罪犯怀孕的;
 
  (6)判决、裁定可能有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错误的(关键定罪证据是刑讯逼供所得,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没有得到合理排除等)。
 
  2.最高法院审查后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能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停止执行死刑;认为不影响的,应当决定继续执行死刑。
 
  (二)停止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命令签发后、执行前,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应当立即裁定停止执行死刑,并将有关材料移交下级人民法院。
 
  (三)经审查,确认原判决、裁定没有错误,罪犯没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不影响原判决、裁定执行的,应当裁定继续执行死刑,并由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二、暂予监外执行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和条件
 
  1.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上述第(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3.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4.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决定
 
  1.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2.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刑期计算
 
  1.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2.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三、对减刑和假释案件的处理
 
  (一)适用对象和条件
 
  1.适用对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
 
  2.条件
 
  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二)程序
 
  减刑、假释,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三)监督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1个月以内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例1】(2016-2-40)关于生效裁判执行,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甲被判处管制1年,由公安机关执行
 
  B.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C.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5个月,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D.丁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没收财产部分由公安机关执行
 
  【答案】B
优惠套餐推荐
班次名称班次介绍原价优惠价购买
2024客观题精英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考题点评、冲刺特训四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邮寄2024年配套讲义资料。限量赠送新大纲解读直播。
授课内容中涉及法考重点、难点、必考点等内容,帮您从多个维度上逐一破解法考困局!
¥3200¥1380购买
2024VIP协议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等直播课程,赠送2024年配套讲义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应试班。
该班次提供教务老师辅导,制定学习规划,同时赠送对应答疑积分,解答专业法律问题!
签订协议,万一不过关,遵照协议次年免费重读。
¥6800¥2980购买
2024科举社群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客观题无忧直播班等直播特色课程。赠送2024年四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论述班。
科举社群班实行实名制专属小班教学,根据课程更新进度和报名时间等因素编入班级QQ群;同时还包括专业答疑、直播、督学等服务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最终帮您稳妥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学制两年,课程有效期至2025年主观题考试结束3日内关闭。
适合群体: 特别适合零基础、基础薄弱或在职考生,抱着必过心态参加法考的所有考生!
班次特色:
1.特色直播课:客观题无忧直播班、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
2.科举社群班专属个性化学习方案,可以1对1帮助修订完善,让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3.组建实名制QQ小班教学群,班主任带班学习交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独角兽APP和官网专业答疑,享有优先答疑权,拥有更多答疑权限。
5.考前100天每周微信督学提醒,促进学习进度。
¥12800¥5800购买
分享到:0
上一篇:2018年法考辅导资料基础精讲班刑事诉讼法讲义--审判监督程序
下一篇:2018年法考辅导资料基础精讲班刑事诉讼法讲义--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
相关新闻
更多>>

学员心声

陈永生老师讲得灰常好~
  学员dh****1120:陈永生老师讲得非常好,感觉能前后将知识点连接,能让学生形成整体思维模式。
韩老师的课很有吸引力
  学员dw****1822:韩老师讲课非常有吸引力,条理清楚、重点突出、举例生动形象,还指出了很多易错点。
选择李文涛老师绝对没错
       学员dc****52:李文涛老师善于对知识点进行总结,提炼考点,让学员更上阶段,很多很模糊的考点,李文涛讲的清晰多了。李文涛讲课很有激情,能很好的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杨帆老师是我男神
  学员dd****1984:杨帆老师授课风格简洁明快,条理层次超级清晰。对于重点难点以及易混淆的地方,都能深入浅出的解析。
许玉霞老师讲课真好
      学员dx****50:许玉霞老师长期从事司法考试培训课程,经验丰富,条理性强,通俗易懂,讲解透彻,富有激情。
兰燕卓老师讲课深入人心
      学员dh****66:兰燕卓老师授课不仅明确了每个概念的关键词,而且讲明如此规定的原因,同时举例进行说明,还时不时地将这些概念进行反复串联,加深学生的学习印象。这不仅是一个教师的教学能力问题,而且还是一个人的高尚品质问题。
汪华亮老师棒棒哒
         学员pa6****31:汪华亮老师是我很中意的,到独角兽学习就奔着汪老师来的,特别棒!
韩祥波老师真负责
      学员dc****63:韩祥波老师讲课很细致很全面,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尤其知识点很有条理性,便于学员的的第二轮复习,韩老师是个负责任的好老师。
李文涛老师,不错
      学员dw****62:李文涛老师从事司法考试国际法辅导多年,授课经验极其丰富,对重点、难点问题分析透彻,应试性、方向性极强,深受广大学员好评。
陈永生老师就是好
      学员dz1****40:陈永生老师授课幽默,富有激情。其因讲课诙谐幽默、知识功底扎实、逻辑结构清晰而备受广大考生赞誉。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